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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物品属于“三品”?旅客携带乘车有何规定 阅读次数:170
       三品”系指易燃、易爆和危险品。目前在检查旅客携带品时,常见的“三品”主要是:雷管、炸药、子弹、导火索、鞭炮、焰火、发令纸、汽油、煤油、酒精、油漆、香蕉水、火柴、气体打火机等。
   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允许旅客携带少量“三品”中的物品乘车:
   ⑴气体打火机5个,安全火柴20小盒;
   ⑵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、染发剂;
   ⑶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、发胶、卫生杀虫剂、空气清新剂;
   ⑷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、冷烫精;
   ⑸军人、武警、公安人员、猎人等凭法规规定的持枪证明佩带的枪支子弹。
  • 地 址:河南省信阳市人民路 传 真:0376-6223533 邮 编:464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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